关于年辽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候选名单的公示

根据《关于做好年辽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年辽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候选名单予以公示。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,如有不同意见,请以电话、传真或信函等实名制方式,向辽宁五一劳动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
电话(传真):()

收件单位:辽宁五一劳动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通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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